【9月16日】社保新规下企业十大生死劫:2025劳动争议避坑指南
课程背景: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提出“健全劳动法律法规,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2023年12月12日,最高法网站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征求意见稿) 》(简称《解释(二)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于2025年8月1日发布并于2025年9月1日正式生效。
《解释(二)征求意见稿》共二十七条调整为《解释(二)正式稿》共二十一条,是继2021 年《解释(一)》之后,在劳动领域又一次系统性制度升级,直接回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违法解除期间工资、社保合规、竞业限制、连续两次固定期限合同、混同用工、用工主体责任等热点、难点和重点的再次升级。其中部分条款对当前司法实践给予肯定,部分条款则与当前司法实践观点的偏差进行了同意,有的条款也加重了企业的社会责任和经济责任,引发学术界、法律界、企业界人士的广泛关注。
《解释(二)》在弥补法律滞后性的同时,不仅对各级法院法官的审判提供了适用依据和具有约性,还对公司(组织)劳动用工管理和劳动者的行为具有预判性和指导意义,也对双方间的劳动争议解决指明了方向。
绝大部分以企业的败诉案例应该让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广大用人单位必须尽快构建合法、合理、牢固且全面的劳动风险防控体系,企业管理层及HR专业部门应该积极应对以减少或杜绝劳动争议的发生及发生后败诉的概率!然而劳动争议风险隐藏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各个流程、环节之中,如果不能把劳动法律法规与人力资源管理全方位有机结合,对相关司法解释的口径变化进行深度认知和积极响应,那么所谓的劳动争议防范体系将是镜花水月。
以法律为基础,以实现企业战略目标和控制法律风险为目的,紧密结合企业劳动合同体系、规章制度体系和业务流程工作表单体系科学地构建与完善企业的劳动争议防范体系,是企业构建、稳定、健康劳资关系,迎接新经济新机会到来的前提条件!
课程收益:
1.了解与用人单位劳动用工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
2.具备三位一体的风险预防控制思维,科学构建劳动用工风险防控体系;
3. 掌握司法解释(二)的裁判口径变化及企业劳动风控管理的联动与应用;
4.掌握风险的预防控制和化解应对技巧,既指导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管理操作的合法、合理性,又不伤害广大员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促进人力资源管理的和谐、稳定、健康发展。
课程时间:9月16日下午:14:30-17:30
地 址: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南一道9号中国科技开发院孵化中心楼九楼多功能厅
课程对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劳动关系管理人员和非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及管理人员
课程方式:老师讲解+互动研讨+案例分析
课程费用:会员企业免费参训,名额有限,每家企业仅限1~2位。
报名方式:请确认参训的企业扫描二维码完成报名
因活动名额有限,成功报名者将收到短信确认通知。
未经报名自行参训,协会有权拒绝入场,谢谢大家配合!
活动咨询:李老师83699443 叶老师83699866
课程大纲
第一讲:我国劳动用工管理中的争议冲突现状及劳动风险概述
一、我国劳动用工管理中的冲突与争议现状
1. 劳动争议案件数量激增,影响巨大
1)1986-2024年全国劳动争议案件权威数据及图表展示,从数据上感受劳动争议风险发生对企业的影响和对HR的压力
2)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媒体公开报道的劳动争议案件情况。
案例:律师找到的“爽点”!
案例:试用期解除员工维权专业度堪比HR!
案例:在职维权的深水炸弹
3. 常见劳动管理过程中冲突的三个阶段
1)劳动关系建立阶段
2)劳动关系履行阶段
3)劳动关系解除/终止阶段
二、人力资源合规与劳动风险防控的法律风险机构逻辑
1. 劳动法律合规与风控体系的“三定定江山”
2. 劳动法律合规与风控体系的“四化建设”
3.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认定
4. 劳动争议时效中断与中止
5. 谁主张谁举证 VS 谁决定谁举证
三、小结
1. 数量激增趋势明显
2. 重大案件时有发生
3. 阶段切分重点防控
4. 人力先行、非人相向
第二讲:社保新规司法解释精解与实操应用
一、社保断缴的“秋后算账”有多狠?
案例:员工离职3年后突然索赔百万社保!企业如何自救?
新规解读:员工追讨社保的时效从1年→延长至N年?(司法解释二第19条)
避坑工具:《个人原因拒绝全额缴纳五险一金声明》(附模板)
二、“自愿放弃社保”协议=废纸!
案例:员工签放弃协议后反手索赔28万补缴+经济补偿!
新规重锤:放弃社保协议一律无效,员工可随时索赔(司法解释二第19条)
合规路径:高成本行业社保筹划“金三角”(非全日制/劳务外包/分拆薪酬)
三、加班费追索——沉睡的定时炸弹
案例:前员工凭考勤记录截图追讨5年加班费,企业惨赔76万!
新规陷阱:加班费仲裁时效延长,证据链这样瓦解(司法解释二删除特殊时效条款)
风控工具:《加班审批线上流程》设计要点
四、二倍工资的“致命陷阱”
案例:HR忘续合同1个月,公司赔了员工2年工资!
新规变化:合同到期未续签超1个月=赔双倍工资(司法解释二第11条)
救命工具:一招实现“想赔双倍工资都难”
五、年休假补偿——员工离职前的“黄金提款机”
案例:员工离职时主张10年未休年假,公司倒赔21万!
新规漏洞:未休年假可追溯几年?300%工资怎么算?
合规神器:修筑年休假防火墙
结语:通过全面、系统学习劳动法律知识,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规范劳动用工管理行为,减少劳动争议与纠纷,构建和谐、健康、稳定的劳动用工关系,开创政府放心、单位安心、员工舒心的多赢局面。
互动答疑:Q&A
讲师介绍:
贺继征老师 劳动法律法规与员工关系实战专家
人力资源管理实战专家
华南师范大学工商管理硕士
广州南洋理工职业学院客座教授
广东松山职业继续学院兼职教师
华南师范大学MBA中心硕士研究生导师
高级企业合规师
国家劳动关系协调师
国家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深圳市罗湖区第七届劳动模范
深圳市人力资源管理协会监事长
曾任:深圳美商集团 | 首席人力资源官
曾任: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 人力资源总监
曾任:深圳芳子美容股份有限公司 | 人力资源总监兼首席运营官
兼任:深圳市福田仲裁委 | 调解员
兼任:深圳市人力资源局 | 调解员
兼任: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 | 陪审员
擅长领域:人力资源体系搭建、劳动关系、预防劳务纠纷、office在人力资源中的应用等